出版伦理声明

    出版伦理声明
  •   为促进和维护科研诚信, 抵制学术不端行为,《中国水稻科学》在参考《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1742019)、《科技期刊出版伦理规范》等相关文件、标准,以及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COPE)制定和发布的准则等,制定了《中国水稻科学》出版伦理规范, 具体如下:

    一、 同行评议制度

    《中国水稻科学》实行严格的双盲同行评议制度保障期刊的学术水平。

    二、作者的职责

    1. 作者署名  对研究的选题、试验设计、数据获取与分析、文章写作和内容审核等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能列为作者;其他为文章做出辅助性贡献的人,经本人同意,可在“致谢”中表示感谢。

    2.论文的原创性 作者应确保论文的内容是原创的,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 无抄袭、伪造和一稿多投问题, 不涉及保密及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侵权问题。文中使用了他人的作品和/或文字, 应当以参考文献的形式引用。

    3. 利益冲突 作者在向期刊投稿时, 应公开所有可能使其研究结果和论文撰写产生偏倚的经济或非经济的利益冲突。

    4. 版权转让协议 论文不涉及国家机密,不涉及任何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侵权行为,不涉及任何利益纠纷;版权转让协议中所有作者签名,并盖单位公章,文章一经录用,作者顺序不得更改。

    5. 更正与撤稿 当作者发现自己发表的论文有重大错误或不准确时, 尤其是非主观故意的错误, 作者有义务及时通知编辑部, 并配合编辑部撤回论文或发表适当的“更正”声明。

    三、 编辑/编委的职责

    1公平性原则  编辑/编委应公平、公正、及时地处理每一篇稿件; 应仅依据论文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读性等论文本身内容及与期刊收稿范围匹配度对论文做出接受或者退稿的决定;编辑/编委不应对作者的工作单位、性别、专业职称、学术荣誉等存在偏见; (4) 编辑/编委不得受利益驱使干预外审专家的同行评议过程, 确保同行专家独立地给出评审建议;

    2.评审保密性 稿件处理过程中,不向审稿专家透露作者姓名、单位、基金项目等相关信息;同时也不向作者透露审稿专家信息。适时做好纽带,协调好作者与审稿专家之间关于学术问题的沟通与交流。

    3.审稿专家的选择  对于作者推荐的评审专家, 编辑/编委应认真审核其基本信息是否准确, 学术背景是否与该文的研究背景相符, 与作者是否存在利益冲突; 对于回避的专家,  应尽量尊重作者选择;编辑/编委应回避选择与作者具有利益冲突(如项目组成员、同事关系、师兄弟关系、亲属关系等)的专家审阅其稿件; 还应自觉回避与自身有利益冲突(参与论文撰写、项目研究, 或者与作者具有同门关系、亲属关系)的稿件的送审工作。     

    4.申诉与投诉  慎重对待作者的申诉和读者的投诉,编辑部有责任对所有申诉和投诉进行核实、审查,并及时做出回应。

    5. 档案管理  严格实行“三审三校”制度,对所有来稿建立真实、完整的处理记录,并做好刊发文章处理流程的归档与保存工作。

    6.学术不端处理  对已发表文章经核实存在重大错误或学术不端行为的,编辑部将在纸刊、期刊网站刊发“撤稿”声明,并删除其在相关数据库中的所有信息。  

    四、 审稿专家的职责

    1.评审原则  评审专家应客观、公正地对文章的创新性、合理性、严谨性、规范性等做出评判

    2.评审时效性 如受邀进行某篇文章评审,应在规定时间内审理,如因客观因素无法如期完成或对评议内容不熟悉,应及时告知编辑部。

    3.评审保密性 避免在审稿过程中及审稿完成后向无关人员透露稿件内容及相关信息;不使用和发表所审阅稿件的数据、观点、结论;对于存在利益冲突或共惠关系等,有碍做出客观评价的论文,可回避审稿。


  • 发布日期:2026-01-07 浏览: 257